公告日期:2025-12-0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裁职责权限,规范总裁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副总裁经总裁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裁及副总裁。
第八条 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裁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协助总裁工作,并对总裁负责,按照总裁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
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完成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总监应保持其完全独立性,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有法律、经营、
管理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应及时向董事长和总裁报告。
董事会秘书按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总裁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授权执行。
第四章 总裁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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