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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21:01:02 股吧网页版
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能斌先生、方吾校先生、方聪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独立董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提名方能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1.02 审议通过《提名方吾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审议通过《提名方聪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本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翰林先生、许文才先生、陈相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刘翰林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于 2027 年 11 月 14 日连续任职满 6 年,因此其任期至 2027 年 11
月 14 日止,届时公司将重新提名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名非独立董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审议通过《提名刘翰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2.02 审议通过《提名许文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2.03 审议通过《提名陈相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本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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