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能斌先生、方吾校先生、方聪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独立董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提名方能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1.02 审议通过《提名方吾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审议通过《提名方聪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本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翰林先生、许文才先生、陈相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刘翰林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于 2027 年 11 月 14 日连续任职满 6 年,因此其任期至 2027 年 11
月 14 日止,届时公司将重新提名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名非独立董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审议通过《提名刘翰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2.02 审议通过《提名许文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2.03 审议通过《提名陈相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反对;0 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本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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