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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8 21:33:40 股吧网页版
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或“转让方”)与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创芯融”或“受让方”)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9.9540 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 44,002,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的股份,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38,001,880.4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胜达持有公司 272,572,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6%,合创芯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新胜达持有公司228,569,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6%,合创芯融持有公司 44,00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

本次新胜达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是基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整体战略的一揽子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瞳半导体)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包括不限于增资和老股转让事项)并生效为前提(视为投资事项成功),若投资事项未成功,则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

受让方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让方承诺在股份受让后 18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新胜达与合创芯融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9.9540 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44,002,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股份数量(股) 44,002,600

转让股份比例(%) 8.00

转让价格(元/股) 9.9540

协议转让对价 438,001,880.40 元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

(1)第一期交易价款:于协议签署且大胜达对芯瞳
技术增资事项获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0 日
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 87,600,376.08 元;

价款支付方式 (2)第二期交易价款: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无异议函 10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
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131,400,564.12
元;

(3)第三期交易价款:于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起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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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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