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文才,男,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1年5月至1994年6月在陕西机械学院包装工程教研室任教,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德国合作科研,1995年9月至1998年9月任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院长。1998年9月调入北京印刷学院,曾任校长助理、副校长,兼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院长、印刷包装材料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等职。现兼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与标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标准化协同创新平台包装印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包装工程》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印刷技术》、《印刷与数字媒体技术研究》编委、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12月16日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做出的陈述和报
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并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
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
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
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或回避,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 立 董
以 通 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委托出 缺 席
方 式 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许文才 10 10 3 0 0 否 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自身
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
其中担任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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