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491.54万元,其中:“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累计使用36,485.73万元,“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累计使用17,520.59万元,“固镇-灵璧-泗县支线项目”累计使用3,783.19万元,补充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资金使用17,702.0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341.2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为3,484.5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036.29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11,036.29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548.27万元,其中投入“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3,015.63万元,投入“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10,149.29万元,投入“固镇-灵璧-泗县支线项目”3,383.3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039.8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累计为359.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累计为3,623.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645.0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645.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
项目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鉴于部分
募集资金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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