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6:53:41 股吧网页版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并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取消监事会后,公司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见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 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有关 和《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有规定,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并经股东会通过,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
局、保落实。 局、保落实。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的条件。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2018 年 4 月 23 日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8 年 4 月 23
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2018]745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可[2018]745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000,000 股,于 2018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000,000 股,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