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风控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2025年 7 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变更为“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以下统称“审委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委会对天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委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委会对天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
为天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年审工作开展初期,董事会审委会与天衡就审计范围、审计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并持续督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且内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天衡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委会对其进行了审阅,并围绕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天衡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委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委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委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委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委会认为天衡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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