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17006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170063 号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记食品”)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安记食品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记食品管理层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8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本公司己对《决定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5年至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指出: (1) 2023年、2024年公司部分味精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使用广州米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红包零钱系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扫码发放现金红包活动,公司会计核算将支付客户的红包金额计入销售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3)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核算,导致未计提折旧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基于《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自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5年至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
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2025年0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2025/09/30(更正前) 2025/09/30(更正后) 更正金额
固定资产 62,641,180.49 122,366,102.28 59,724,921.79
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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