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要求,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 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三、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存放情况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报告期内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人力及其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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