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对大信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
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 余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晶,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5 年开始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执业质量管理,明确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有效防范风险并保证执业质量,大信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建立了“统一管理、分类执业、双线复核、信息控制”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大信建立了包括《质量控制制度》《风险责任管理办法》《业务流程管理》等业务质量和风险控制制度。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审计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组内部三级复核,业务质量总负责合伙人、总所质量复核部和各分所质控主管组成的专职团队进行独立复核,技术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解决重大业务风险问题及项目组之间的分歧等。
3、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及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对于项目组成员提交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进行专业咨询的问题,仍
无法解决或存在争议的,需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解决,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的情形。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其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勤勉尽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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