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鹃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鹃,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会计学专业教授,中共党
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北京弘兆通科技有限公司顾问。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纽科技有限公司(NewLink Technology Inc.)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外部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坚持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出席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
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薪酬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及修改相关制度等事项,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针对审计过程、投资情况、内部控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如应收账款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等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参会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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