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曹俊雅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俊雅,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
权。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教授、系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出席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薪酬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及修改相关制度等事项,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情况进行了了解,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发展,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参会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审核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合理,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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