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绍祥)
作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绍祥,男,1958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学历,经济学教授。1989 年 6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宁波大学应用
数学系教师、系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宁波大学管理学系系主
任;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宁波大学科技处、研究生部处长、常务副
主任;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院长;200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宁波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2020 年 9 月已退休。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均严格履行工作职
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仔细阅读会议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姓名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参加董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唐绍祥 8 8 1 0 0 否 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提名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
2、战略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2025年战略规划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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