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范红、陈敏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 9 名,原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 8 名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修订《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1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 限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
2 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
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应为党组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
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
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3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后续条款编号自动更新)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4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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