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关
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公司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子学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审议议题 15 项。
序号 会议 召开日期 具体议案
1.《2024 年度财务报告》
2.《2024 年年度报告》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1 五届十次 2025-4-8 5.《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五届十一次 2025-4-21 1.《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五届十二次 2025-8-26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4 五届十三次 2025-10-27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5 五届十四次 2025-12-26 1.《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
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
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
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审议程序恰当、合理,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以此形成的工作总结,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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