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玉波、独立董事范敏燕及董事董军 3名成员组成,其中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的独立董事曾玉波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4 项议案,审
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决议结果
2025 年 3 月 31 日 1.关于审计监察部 2024 年工作总结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全
2.关于审计监察部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票通过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全
2025 年 4 月 14 日 4.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票通过
5.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3 日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全票通过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5 日 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全
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票通过
4.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全票通过
三、2025 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与公司聘请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及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子公司报表合并、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有效性等重大事项积极与北京德皓国际和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确保相关事项的公允性、公平性与有效性。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充分沟通与认真审阅,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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