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1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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