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家家悦(6037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飞龙 联系电话:010- 66555182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雪山 联系电话:010- 6655518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家家 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兴证券对家家悦进行持续 督导,现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家家悦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东兴证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导制度,已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持
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
2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议和保荐协议,该等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5 年度家家悦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生保荐机构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现需要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人或财务顾问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6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规情况;相关当事人能够切实履行其所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7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
8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并得到了有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效执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制度,详见
9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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