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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0:15:07 股吧网页版
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所在2025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刘诚,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家家悦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洪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为家家悦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师晓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家家悦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刘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洪伟、师晓良,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不影响上述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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