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8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未达目标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相关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1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1.1770 万股 51.1770 万股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2、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回购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
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规定,若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授予阶段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3%
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3%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8764 号《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3 亿元,较 2023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为 47.35%。2025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37.06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25.662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11.4000 万股。
2、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项下第(二)项的规定:“激励对 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 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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