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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0 15:44:42 股吧网页版
香飘飘:香飘飘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2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原持股 5%以上大股东杨冬云先生共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69,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上述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香飘飘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杨冬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9,864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8 月 6 日。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收到杨冬云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冬
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369,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杨冬云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原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数量 369,864股

持股比例 0.0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369,86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杨冬云先生于 2026 年 3 月 6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
有大股东身份,应当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条至第十三条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规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原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杨冬云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4 月 11 日

减持数量 369,864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5 月 8 日~2026 年 6 月 9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369,864 股



减持价格区间 12.81~14.8元/股

减持总金额 5,075,444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0.09%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9%

当前持股数量 0股

当前持股比例 0%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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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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