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19:49 股吧网页版
塞力医疗: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 35,961.69 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中审众环部门主任,合伙人。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唐婷,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
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方正,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
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1 名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1 人次、纪
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技术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众环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相关底稿。审计业务复核核对表中需
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