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梅婷)
2024年度,本人梅婷作为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梅婷,1983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07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等职务;2010年12月至2013年02月任职于怀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2013年05月至2013年07月任职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08月至2019年06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VP;2019年06月至2023年09月,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VP;2024年10月至今,任苏州众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除领取津贴外,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4年度,本人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公司事先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优势,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4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相关工作报告内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真听取委员意见,交流充分,切实履行了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评价和发表意见。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会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充分研究讨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充分发表意见,确保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审计计划中认定的重点风险领域的审计执行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事项等方面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就年报中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线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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