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宏宇)
2025年度,本人范宏宇作为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自2025年10月14日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宏宇,1973年出生,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职称。2004年08月至2006年03月,任职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04月至2010年04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05月至2017年06月,任职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06月至2020年07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执行董事;2020年08月至2022年06月,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除领取津贴外,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1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公司事先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优势,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5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2次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交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包括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紧密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听取会计师审计计划中认定的重点风险领域的审计执行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事项等方面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就年报中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合规运营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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