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众华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众华所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5 年 0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众华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
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6 年 0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众华所年审会计师召开预审沟通会议,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3、2026 年 0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众华所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
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关键重大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4、2026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营业收入扣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众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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