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梅婷女士、吴冬先生和董事罗卫国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梅婷女士担任。2025年10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梅婷女士、范宏宇先生和董事罗卫国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梅婷女士担任。2026年02月,鉴于董事罗卫国先生离任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补选董事王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且上述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0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2、2025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3、2025年0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4、2025年0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审计法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5、2025年0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审计法务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6、2025年0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7、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审计法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8、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了各
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法务部汇报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公司审计法务部有效运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2025 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以及导致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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