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14:06 股吧网页版
海利生物:海利生物关于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盛生物”)55%股权,
于 2025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对瑞盛生物剩余 41%股权的收购,对其持股比例达到
了 96%。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瑞盛生物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盛生物 55%股权。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支付了有关股权转让款,并完成了瑞盛生物的工商
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编号:2024-065)。

2025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调整交易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美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伦公司”)签订
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美伦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美伦公司对瑞盛生物 2024-2026 年度的净利润进行业绩承诺,并约定相应补偿措施。《业绩补偿协议》规定,美伦公司承诺瑞盛生物 2024-2026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2,500.00 万元、人民币13,750.00 万元、人民币 15,125.00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不低于人民币41,375.00 万元。

瑞盛生物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瑞盛生物经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未达到上述承诺,美伦公司应向公司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偿。

2025年9月12日,公司与美伦公司签订《关于收购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之交易的补充协议》,约定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和2026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分别调整为人民币5,000万元和人民币5,800万元,即包括瑞盛生物于2024年度已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816.59万元在内,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由人民币413,750,000元调整为233,000,000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意见》(希会审字【2026】2431 号),瑞盛生物于 2025 年度的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