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全体成员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委会基本情况
本届审委会于2023年11月 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李四海先生、龚顺荣先生、杨红春先生为审委会成员。经审委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推举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担任审委会召集人。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
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若候选人章霞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审委会成员相应调整为:章霞女士、龚顺荣先生、程虹先生。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章霞女士正式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的辞职同步生效。经审委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推举独立董事章霞女士担任审委会召集人。
二、审委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委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所有审议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事项,
具体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委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汇报。
(二)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审委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审委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2025 年 12 月 7 日,召开审委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除正式会议外,审委会还以工作沟通的方式,多次与承办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专项问题开展交流,充分交换意见。
三、审委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2025 年度,在审委会的统筹协调与全程监督下,该机构顺利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严谨的执业态度,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行业经验。审委会于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审委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
计工作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与指导,逐一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按季度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审委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审计范围与内容全面覆盖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的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有效执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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