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9:11:43 股吧网页版
良品铺子:良品铺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尉安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尉安宁,作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为独立董
事。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再次选举担任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关联情形,始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
全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除参加会议外,本人还通过与管理层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更加客观、科学,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

报告期内,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提议召开并主持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规范,无委员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形。

此外,本人多次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应邀列席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未召
开相关会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 年
度本人在公司累计工作 15 天。现场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检查财务、审计、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调阅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文本,考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访谈交流;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线上互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沟通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主动通报重大事项进展,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和工作便利,保障了独立董事权利的独立行使。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独立审慎的原则,聚焦关键事项,强化监督职能,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 ,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