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保护投
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
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中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 3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
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 4 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 5 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6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1)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5) 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
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并
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 7 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
和行为准则。
(2)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 8 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
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 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
相冲突的信息;
(2) 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3) 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4) 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5) 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