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的相关内容
修改前: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修改后: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以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以下指标: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5 年底,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在 HUD 领域、医药包装领域
和镜头领域三个领域中至少有两个领域取得客户通过验证并实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批量销售;
2、2025 年底,高耐热树脂在潜江基地正式投产并在航空航天领域
实现销售。
1、2026 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达到 1,000 吨以上;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6 年底,年产 1 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
完成主体设备安装。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2027 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达到 3,000 吨以上;
2、净利润达到 5000 万元以上。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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