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571,386.2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3,748,915.2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 304,857,68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3,650,320 股后的
股份数为 301,207,36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144,883.2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2.40%。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144,883.20 30,120,736.00 36,764,91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11,571,386.27 101,004,899.32 120,947,498.5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 223,748,915.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A) 103,030,533.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B)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C) 111,174,594.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103,030,533.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否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92.6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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