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孙峰先生、黄河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 2025 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40,109,798.06 元。公司 2025 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
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8,882,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72,062.5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7.13%。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如在本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公告。
本事项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本事项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告。
本事项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决策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黄河先生、鲁晓冬女士、孙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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