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40,109,798.0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8,882,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72,062.5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7.13%。
2. 公司 2025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
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472,062.50 10,053,180.00 16,802,64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127,989.43 77,906,961.88 140,443,532.7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640,109,798.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7,327,882.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 是
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3,159,494.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7,327,882.50
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40.0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27,989.43 元,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0,472,062.5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公告的行业分类结果,公司业务归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行业特点主要表现为:
行业特点与发展趋势: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企业需要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优势。近年来,随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