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等规定,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公司将不再设 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 止,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 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新增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节、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一节、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主要修订内 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其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
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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