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公司资产负债表 6
合并利润表 7
公司利润表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14
财务报表附注 15-105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6)第 07332 号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韵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韵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15.2.3”所述,龙韵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通过与部分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方
式,累计支付款项 7,260 万元,涉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 7,260
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已以资金退款或第三方还款方式收回。
如财务报表附注“15.2.4”所述,龙韵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在与东方积木(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中,形成应收款项 2,145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中经公司多次催收仍有 1,987 万元未收回,已对该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判断前述款项支付和退回以及业务合作的商业实质,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龙韵股份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和信息披露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韵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龙韵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龙韵股份公司 2025 年度
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相关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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