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3 19:52:34 股吧网页版
三棵树: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4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三棵树”)、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棵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河北三棵树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3,500万元、10,000万元,为安徽三棵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河北三棵树、安徽三棵树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3,447.38万元、人民币45,684.05万元(以上担保余额数据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建国路支行(以下简称“邯郸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河北三棵树提供人民币1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河北三棵树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与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明光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三棵树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均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7MA09W8N67Y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法定代表人:周兴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三棵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779.72 144,858.58

总负债 90,323.43 92,136.49

净资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