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在 2025 年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何佩佩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历任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和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 月 5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实际参加 0 次;召开董事会 7 次,本
人实际参加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1 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赞成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投弃权或反对票。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尚未涉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4、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形。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公司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给予了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调研及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所提供材料及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二)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控制度可以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年度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事项。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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