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京)
本人作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京,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2009 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后获同校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本人系会计专业人士、财务管理副教授。曾任潍坊泰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海洋大学讲师。现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青岛昶洋水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共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2 次)
和 2 次股东大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各专门委员会运转顺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均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
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成果、审计计划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了内部审计工作动态及成效,提供了专业指导意见。在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期间,就公司的年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预算完成情况等汇报,相关负责人就本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确保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的相关汇报。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媒体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反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遵循了平等、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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