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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