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 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4 年,2025-2027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Am) (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20.00% 16.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44.00% 35.20%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72.80% 58.24%
指标 指标完成度 行权系数(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 An≤A
增长率 A
A
各批次实际可行权额度 各批次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X)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M) 100% 8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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