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9/25 - 2025/9/26 2025/9/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9 月 8 日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98,613,68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420,000股后剩余总股本为 97,193,68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438,736.2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5.17%。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98,613,681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1,420,000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97,193,681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438,736.20 元。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7,193,681×0.20)÷98,613,681≈0.1971 元/股。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71)÷(1+0)=(前收盘价格-0.1971)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9/25 - 2025/9/26 2025/9/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青岛博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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