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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20:00:01 股吧网页版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标的公司所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产轻、产品与技术迭代快、行业竞争激烈。受前期高强度研发投入及收入规模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截至 2024 年底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7 亿元(未经审计),短期内尚不具备利润分配能力。虽然标的公司 2025 年 1-9 月首次实现微盈,但未来仍需持续研发投入,叠加行业竞争、技术迭代、项目回款周期较长及现金流压力等因素,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及盈利能力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需依托未来三年的经营积累逐步消化本次投资带来的短期资金支出压力,以恢复至当前的银行存款及贷款规模水平。截至 2026年 2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余额为 1.56 亿元。公司虽具备持续经营产生净现金流入的能力,但现有经营性净现金流入水平与短期债务偿付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资金缺口。若后续融资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短期借款偿付压力,从而对资金周转及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3、公司对本次投资标的拟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持续亏损,将影响公司投资损益,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为财务性投资,为强化对标的公司的投后监督与管理,公司在投资协议中就标的公司治理作出相关安排,约定享有知情权、核查权等监督权利,并拟向标的公司委派 1 名董事,参与其董事会决策。本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66 亿元,其中 1 亿元增资部分约定了回购权等特殊投资者权利,回购义务人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包含标的公司,但仍存在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约能力不足,回购权无法实现的风险;1.66 亿元受
让股权部分未设置前述特殊投资者权利,若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不及预期,公司存在无法收回投资的风险。

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及副总裁石棋玲持股比例下降。虽然石棋玲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自该函签署之日起 5 年内不离职,并将积极参与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但其本次出让部分股份仍可能对其与标的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定程度产生一定影响。上述事项可能对标的公司后续经营稳定性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次投资存在较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39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函》所列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就有关事项具体回复如下:

第一题、关于投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告显示,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数据软件开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无明显协同。公司 2025 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仅 1.12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无法覆盖本次投资金额。此外,标的公
司 2024 年尚处亏损,2025 年开始盈利,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78 亿元,
净利润 1154 万元。请公司:(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规划、日常资金安排及流动性情况、本次投资的审议决策过程、资金来源等,说明跨界投资的合理性,对公司现有主业开展的具体影响,相关资金支出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投资决策是否审慎;(2)结合标的公司历史财务数据,说明在标的公司盈利初期进行投资的主要考虑,后续是否有继续投资标的公司的计划,公司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利益安排。

【回复】

一、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规划、日常资金安排及流动性情况、本次投资的审议决策过程、资金来源等,说明跨界投资的合理性,对公司现有主业开展的具
体影响,相关资金支出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投资决策是否审慎;

(一)公司本次跨界投资具备合理性

1、标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及行业地位,具备投资价值

北京东方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聚焦于“软件标准化产品+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全栈自研能力的基础软件企业,是首批进入
国家级数据库信创目录的 11 家企业之一,拥有 20 项发明专利、266 项软件著作
权,并参与了 40 余项国家标准制定;连续 8 年入选工信部“中国大数据企业50 强”,获评国家级专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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