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140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募集资金年度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1-2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 3-11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140 号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日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日辰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就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 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7,1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60,630.87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622.90 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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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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