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40:24 股吧网页版
海天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监督、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宏,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
工程咨询(投资)工程师、注册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环保(水处理)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历任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主任、副院长、院长,现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 1 月至 4 月,本人未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任何关
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
管理层及主要关联方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往来、业务合作或亲属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各类情形,完全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 1 月至 4 月,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出席了全
部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对于未能出席的股东会会议,本人均已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及相关背景信息,并就会议审议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对会议议案表达了明确的意见和看法。在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分析和独立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履职期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详细介绍,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慎核查与评估,确保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在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等议题的讨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就战略定位、市场拓展、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将其作为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的重要环节。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有效性、以及各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对于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潜在风险,我积极询问相关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深入核查,并要求公司管理层对审计结果予以充分重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我主动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及审计团队进行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财务报表披露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沟通,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和财务信息质量的提升。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始终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将其视为保障股东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我认真阅读并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提出的各类问题和建议,对于涉及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疑问,我会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核实,确保能够向中小股东提供准确、清晰的回复,保障其知情权。通过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努力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密切关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