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监督、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漆小川,1983 年 12 月出生,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内核委员,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2006 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主要从事公司改制并首发上市、基金投融资、证券、常年法律顾问、并购重组、破产重整和资产清算等商事法律业务,现为深交所常年法律顾问团成员、重庆市产业引导基金专家顾问。本人兼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合理平衡自身工作与独立董事履职职责,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各项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全力为公司规范运营、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保障。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任何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
务,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管理层及主要关联方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往来、业务合作或亲属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各类情形,完全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于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换届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包括董事候选人的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格等文件,确保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对董事任职的各项要求。在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就候选人的独立性、专业能力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审慎询问,并基于独立判断对换届相关议案投出了同意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将其作为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的重要环节。在审计沟通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年度审计计划、重点领域风险评估,详细了解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对
于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本人主动向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应对措施,并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深层次沟通,本人有效加强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拓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确保其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开咨询电话、邮件以及定期报告披露后的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并记录中小股东提出的关于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疑问与建议,并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其合理关切,力求在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保护之间实现平衡,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通过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活动。通过亲身体验和实地调研,本人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以及面临的挑战有了更为直观和全面的认识,为后续独立、客观地履行董事职责,特别是在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时提供了坚实的事实依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重视与支持,为本人及
其他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必要的保障,确保我们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决策的背景和细节。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独立董事保持着顺畅的沟通,对于我们提出的疑问和需要了解的情况,均能积极予以回应和配合,主动提供所需资料或安排专题汇报。总体而言,公司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方面表现积极,为独立董事独立、客观、有效地履行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材料,包括关联交易的背景、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