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情况
2025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工作沟通与监督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证券部负责人及主要
工作人员,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进行了充分、详实的沟通交流。双方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达成共识,并确认了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要求信永中和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工作,并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审计进展,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2026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信永中和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
三、审计报告审核与提交
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提交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初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初稿)。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将以上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结与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综合评估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展现出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始终秉持公允、客观的原则独立开展审计,按时完成了年报审计的各项工作,且审计流程规范有序,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信息完整、表述清晰。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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