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确保公司资产和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
前提下,通过规范的财务运作、有效的成本控制和优化的资源配置,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最终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增长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执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就公司
经营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提供决策建议,并确保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子公司
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根据情况委派或推荐,依照规定程序聘任。
第六条 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以强化公司财务控制力。公司财
务部门在此模式下履行以下核心职责:
(一)统一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流程;
(二)统筹管理公司资金,包括筹措、调度与风险防范;
(三)负责合并报表编制,并作为主体责任部门,确保对外财务报告的准
确性与信息披露的合规及时;
(四)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并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与分析;
(五)负责对公司财务团队进行业务垂直领导、专业培训与考核;
(六)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专业支持。
第七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核心职责是确保总部各项财务管理要求在本
单位的有效落地与执行,主要包括:
(一)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与预算要求,并可拟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及日常资金收支管理;
(三)按时向公司总部报送财务信息,配合完成合并报告与信息披露;
(四)负责各子公司的税务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为各子公司的经营提供财务支持,并协助公司总部完成重大项目的财务分析。
第八条 公司按照《会计法》要求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务人员。财务
人员的编制,应满足《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兼容岗位分离的基本要求。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对财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第九条 公司建立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
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
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一条 收入、成本与费用管理
(一)公司应依据会计准则和业务特点,制定明确的收入确认政策与流程,确保收入核算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二)成本费用管理实行全面预算控制,所有支出须真实、合法,并取得有效凭证,确保预算的刚性约束;
(三)财务核算必须严格遵循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利润调节,确保经营成果的真实公允;
(四)公司应依法准确计提并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管理
(一)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在正常情况下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税后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净利润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4、结合公司发展的需求,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分红规划,对剩余利润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货币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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