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都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
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事项
2025-04-10 五届七次审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计委员会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04-23 五届八次审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5-08-15 五届九次审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5-10-24 五届十次审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容诚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容诚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专业建议。我们与容诚所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
3.在年审工作的不同开展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我们就年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况、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交流,对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审阅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我们对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年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审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持续关注。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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