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江西沃格光电有限责任
公司的基础上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在新余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500698460390M 的营业执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 22,279.7333 万
元,股份总数 223,125,633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9,478,351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203,647,282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和光电显示器件业务,其中精加工业务板块涵盖 FPD 光电玻璃的薄化、镀膜、切割和精密集成电路加工,显示器件业务板块涵盖玻璃盖板、背光模组、触摸屏、膜切产品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沃格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沃格公司)、宝昂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宝昂公司)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
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
的 10%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
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总额的
款 10%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总
回 额的 10%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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